立法院通過《法院組織法》修正案,正式推動法庭直播,掀起政壇與法律界熱烈討論,支持者認為這是回應民眾對司法不公的質疑,反對者則批評此舉有政治交換嫌疑,且可能引發更多問題,本文為您深入解析法庭直播的目的、可行性及可能面臨的挑戰!
法庭直播的目的是什麼?
《法院組織法》修正案規定,最高法院、大法庭的公開言詞辯論與裁判宣示可進行直播,旨在提高司法透明度、增強公信力,讓民眾直觀審判過程,間接形成一種公眾監督機制,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更形容此為另一種形式的「人民參審」,藉由全民的目光檢驗司法是否公正。
為何支持法庭直播?
趙少康強調,現行司法制度飽受質疑,許多案件在不同審級間判決結果迥異,導致民眾對司法公正性產生懷疑,透過直播審理過程,能讓社會大眾更清楚法院判決依據,避免法官如「皇帝」般不受制衡,提升司法透明度與公信力。
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強調,此舉早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即獲多數民意支持,他認為推動法庭直播是實踐政府對人民的承諾,並引用民調表示逾七成民眾支持法庭直播。
反對法庭直播的原因有哪些?
反對方主要擔憂直播可能導致「輿論公審」,對當事人、證人、鑑定人造成心理壓力甚至恐懼,可能影響真實作證,進而干擾審判公正性,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,許多專家學者也持保留態度,認為法庭直播可能侵害基本人權,進一步削弱司法獨立。
此外,反對者還指出,修法允許「重大公益或社會矚目案件」得經法官或當事人申請直播,然而判斷標準過於模糊,容易引發程序延宕、當事人平等權爭議,甚至加劇社會對立,並未真正解決司法公信力不足的根本問題。
藍白合作推直播,遭綠營質疑涉及政治交換
立法院通過修法過程中,藍營與民眾黨立委聯手支持法庭直播,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批評此舉明顯是國民黨為取得民眾黨支持,交換後者反制罷免案的政治操作,沈伯洋指責藍營此舉是為「滿足個人私慾」,將司法改革當作政治籌碼。
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更嚴厲警告,國民黨盲目配合可能「自掘墳墓」,並批評黃國昌挾持藍委以通過直播法案來交換政治支持,質疑這種政治交易將進一步破壞司法獨立性。
法庭直播是否可行?專家怎麼看?
法界專家普遍認為,憲法法庭、最高法院等純法律爭議案件較適合直播,而涉及大量事實認定的案件,如刑事重罪或敏感案件則較不適合公開轉播,直播必須設立嚴格的程序與保護措施,如變聲或模糊影像,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隱私暴露或人權侵害。 (相關報導: 美國擴大對台軍售,藍白遭施壓?黃國昌親曝「預算提案進度」他嘆:這狀況嚴重了 | 更多文章 )
另一方面,直播制度也須解決如何避免斷章取義、媒體炒作,以及確保程序公正不受外界影響等問題。專家建議,直播機制必須嚴格限定範圍並設有完善的保障措施,才可真正達到提高司法透明度的目的。